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中,如何证明既往病史与鳞状癌无关?该问题属于医疗责任纠纷领域,需要结合医疗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责任由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承担,但在证明责任上,则需要医学证据和法律证明相结合。具体来说,需要医学专家出具鉴定报告,证明既往病史与鳞状癌无关,同时还需要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医学资料,以及法律证据,如证人证言、诉讼请求书等,进一步证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行为,并给患者带来了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未能执行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或者未能按照医疗卫生规范、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就有关事实有异议的,有证据证明责任在对方的,对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十六条:“证人证言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证明争议的事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实施诊疗活动,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