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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第一案赵作海对法律的意义
释义
    

法律主观: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二)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被监护人侵权的责任仍然是监护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就可以减轻民事责任。,监护人的责任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教养;保障精神病患者的人身安全并促使其恢复健康;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保护其财产不受侵犯;代理被监护人从事法律行为等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1、有违约行为,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2、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免责事由则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的条款。特殊的,如果是适用过错原则的,还要求违约方具有过错;要求承担实际履行责任的,还要求该义务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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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1: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