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卖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未经登记的不动产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吗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过户。安置房过户一般有时间限制,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一般不满5年不能过户。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得到的安置房是否可以卖 得到的安置房可以卖。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安置被拆迁居民的房屋。 1、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上市交易。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占有、使用、受益、处分房屋的唯一合法凭证; 2、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只签协议没过户的房屋买卖归谁 只签协议没过户的房屋买卖归原所有人所有。不动产物权的转让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