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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卖
释义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未经登记的不动产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拆迁安置房怎么卖
    拆迁安置房这样卖:1、交易双方协定好房屋价格,带着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然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2、交易双方带着第一条需要的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3、交易双方带着第二条需要的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4、交易双方带着第三条的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并缴费后买方取证。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能过户吗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如何更名
    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是不可以更名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权要经登记之后才发生效力,拆迁安置房如果未取得完整所有权的,就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管理部门是不会办理更名登记的。
    拆迁安置房就一人名字卖怎么过户
    1、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买卖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现场评估;4、房地产买卖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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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