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女可否要拆迁安置房
释义
    离婚了安置房能不能分,需要看房屋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在结婚之期,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个人房产,在结婚以后因为政府的相关征收政策而被征收的话,夫妻双方可以以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安置房,并且可以不用交任何费用。征收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的人有责任给予被征收拥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的人公平的补偿。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原所有人。所以根据这种情况,安置房仅仅是婚前个人财产形态的一种转化,它的价值的取得是在结婚之前,并且是以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为基础,所以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的。如果在结婚之期,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双方结婚后由于征收政策被政府征收的话,夫妻双方可以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得到自己的安置房,但是因为安置房与被征收的房屋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使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差价,而且这个差价是以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出钱结算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不能改变安置房是原来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中的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如果是以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使原一方婚姻的财产出现了增值,那么婚姻的财产增值的部分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如果在结婚之期,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因为政府的征收政策被征收的话,夫妻双方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安置房,但如果是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则安置房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此外,夫妻双方婚前其中的一方的父母的个人财产,如果在夫妻双方结婚以后被拆迁的话,其中的一方的父母将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话,安置房应被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在这个情况下,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其中的一方的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话,这个出资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与。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其中的一方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中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就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其中的一方的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中的一方的话,那么拆迁安置房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
    拆迁安置房离婚后办理房产证
    离婚,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关于财产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是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如家暴,外遇等,可以要求少分婚后取得的财产。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
    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
    1.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则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名字,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拆迁的,则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8: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