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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调任公务员的最新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1、引进对象:其中,紧缺急需类储备人オ引进,在对象范围上,重点引进国内“双一流”大学境外著名大学紧缺急需专业优秀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科专业上,新增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旅游管理等10个我市七大绿色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学科专业。在教育类储备人才引进方面,更加突显师范类专业性和学生基础素质,重点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和福建师范大学、原“985”高校高考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医疗储备人オ引进方面,根据县市医疗人オ需求差异,按照A、B两类,分别引进国内医科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着力补齐我市高素质医疗人才短板。
    2、岗位安排:在岗位安排上,《方案》明确,紧缺急需类储备人,博士研究生聘任为市属高校事业单位副处级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聘任为市属高职院校事业单位正科级或市管国有企业中层职务;单列党政储备人才岗位,借鉴省组引进生安排做法,聘任期考核合格,可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教育类储备人,聘任为市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事业编制人员;引进3年内,安排在市属中学、各县(市、区)一中锻炼;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安排到市属省一级达标中学工作。医疗类储备人オ分层次安排,A类安排到市属三级医院工作,B类安排到市属二级医院或县(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工作。
    3、各项补助:此外,为了强代引进オ安居保障,《方案》还明确,引进人在享受我市人才奖励房政策的基础上,新増给予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医疗类本科生5万元安家补助,并在引进5年内,给予博士、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医疗类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同时,在引进人オ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全面释放招才引智的强大“磁力”,让人オ留得更安心、顺心、舒心。
    法律依据:
    《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オ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七大绿色产业发展人オ支撑,按照“三大创新”“四大经济”“六大行动”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南委发〔201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起,计划每年从“双一流”高校和重点师范、医学院校招聘引进一批紧缺急需类、教育类、医疗类储备人オ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对象与资格条件:36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专业、境外著名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中符合当年度《南平市紧缺急需专业指导目录》所需专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特别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展经济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旅游管理”“生物工程”“文化创意”等与现代绿色农业、旅游、健康养生、生物、数字信息、先进制造、文化创意七大绿色产业相关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其中,单列党政储备人才岗位,所需专业为应用经济、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等南平市党政人才队伍特别缺急需专业(具体以当年度引进公告发布为准),本科或研究生有一个学历层次专业符合即可同时,引进对象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2.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4.在南平市服务期不少于8年;5.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党政储备人才需为2018年1月前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
    (二)政策待遇:1.引进方式。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直接聘用。其中,博士研究生直接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硕士研究生直接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或市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根据个人意愿,直接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同等享受相应引进待遇。2.岗位安排。博士研究生聘任为武夷学院事业单位副处级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聘任为间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正科级或市管国有企业中层(相当正科级)职务。其中符合党政储备人才岗位条件的,引进前5年,选派到县、乡和市直专业对口部门(单位)、国有企业挂职锻炼。5年聘任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党政机关工作的,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调任行政机关公务员,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副处、正科职务或职级安排,调任后,最低服务年限3年。也可根据个人意愿,留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南平市所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进站条件的,可进站(基地)开展科研项目工作;符合南平市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和市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所需人オ条件的,可脱产选派到相应岗位工作。3.管理考核。5年聘任期内,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聘任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用人单位(挂职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聘期内每满一年,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者(含合格),继续聘用;考核合格以下者,给予半年过渡期,仍合格以下的或5年聘任期内有2个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的(含过渡期考核合格的年度),予以解。党政储备人5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基本合格,若不适宜不胜任党政机关工作,但适合科研教学岗位工作的,可安排到市属高校、市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4.编制职称。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每年统筹调剂定数量人才引进事业编制,单列管理、滚动使用,专项用于储备人才引进。5年聘任期满,党政储备人才调任所需行政编制由市委编办统筹调剂。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5.工资待遇。5年聘任期内,享受所聘任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其中:党政储备人在县、乡和市直专业对口部门(单位)挂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聘任单位统一发放,所需资金由挂职接收单位同级人专项经费全额补助;党政储备人才在国有企业挂职锻炼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国有企业发放。选派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和市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小巨人领军企业工作的,工资福利待遇仍由所聘任单位统一发放,所需资金由挂职接收单位与聘任单位全额结算支付(武夷学院自主引进的非紧缺急需储备人才的全日制博士选,可参照进行企业选派)
    教育类储备人才:(一)引进对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和福建师范大学、原“985”高校高考学科专业(具体以当年度发布的引进公告为准)且本科阶段为原“211”高校或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二)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2.具有高中或初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3.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4.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5.在南平市服务期不少于8年。6.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三)政策待遇:引进方式。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直接聘用为南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事业编制人员。2.岗位安排。引进前3年,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及引进人オ的情况,主要安排在市属中学、各县(市、区)一中进行教学实践锻炼;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在保证继续在南平工作服务至少5年的条件下,安排到南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南平一中、南平高级中学等南平市属省级达标中学工作,若本人愿意,也可安排到各县(市、区)一中工作。3.编制职称前3年内,每年在南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单列20名人才引进专项事业编制,由市教育局单列管理、滚动使用,专项用于教育类储备人才引进,3年后,转岗安置所需编制由编制部门统筹调剂。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时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职数的限制,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4.工资待。前3年内,享受南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及教学实践学校相关福利,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支出,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结算支付。
    三、医疗类储备人才(一)引进对象
    1.A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当年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市人民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2.B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当年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各中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二)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申请时间为准);2.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当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3.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4.在南平市服务期不少于5年(不含在南平市域外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5.近5年未在南平区域内就业过(不含脱产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三)政策待遇:。1.引进方式。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直接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2.岗位安排。A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安排到南平市属级医院工作;B类医疗类储备人才安排到南平市属二级医院或县(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工作。3.编制职称。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委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根据A、B类医疗类储备人才数量,调剂人才引进事业编制和职称岗位,实行专项专报单列管理。4.工资待遇。按聘任医院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储备人引进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负责,市委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委、国资委和武夷学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等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其中,紧缺急需类人オ由市委人オ办、市人社局、武夷学院、北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负责,教育类储备人才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医疗类储备人才由市卫健委具体负责。(二)严格引进程序。招聘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査一面试一考察一体检公示一聘用的程序进行。要注重考察引进人才的政治素质和德的表现。(三)生活保障待遇。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医疗类本科生5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助。引进人才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质证书的,还可按所聘任单位或挂职服务单位对注册资质证书使用的规定,予以证书补助引进人在南平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オ奖励房”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80m、60m的人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医疗类本科生入职后新购商品住房,工作满3年后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同时,引进人的子女要求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办理入(转)学手续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四)明确资金渠道。各类储备人オ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文件中规定的渠道、经费来源发放,由所聘任单位单独核算,不计入工资总额;县(市、区)岗位招聘工作经费和在县(市、区)挂职任职期间的安家补助、住房保障经费,由市、县人才专项经费各承担50%;每月生活补助经费由用人单位(含挂职单位)同级人才专项经费支出。省级人オ政策待遇可叠加享受,市级其他人才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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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