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中有哪些需要专业承包 |
释义 |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一、建筑业企业的专业承包和总承包资质的区别 两者是不同性质的概念的,从广度上来讲,建筑业企业的总承包资质可以包括专业承包。按照字面意思来看,既然是施工总承包,就应当包括总承包里内的任何工作内容。 其次按照建设部有关文件的说法,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揽总承包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建筑业企业的专业承包,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就其本身来说,两者是没有关系的,专业承包指的是比如钢结构、幕墙、装饰、消防等分部施工资质。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不可以将主体分包给其他分包单位。故总包资质一定要有主体施工资质。至于需要几级是根据承包的总造价和面积来确定的。申请要从三级开始。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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