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二套房收取标准 |
释义 | 房产税二套房收取标准契税按购买者购买第二套房产所征收的契税应为评估价的3%。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以下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具体如下: 1、首次购普通住房征收契税,90平方内1%、90平方-144平内1.5%,非首次购房按2%缴纳; 2、第三套房税收项目与前两条房屋的税项是一样的,都是看购买房屋的情况来判定的。都包含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这些税是否有减免或税率有不同的选择,都是根据您购买的第三套房屋来判定的; 3、只有契税不同地区可能会因为是否首套房或面积大小有一定的优惠,但计算的基数还是与所购买的第三套房的价格、面积有关。对第三套房的限制,只是看不同地区的限制购买政策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房产税法律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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