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 |
释义 |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是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能否直接执行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不可以申请执行,但是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撤销权和恶意串通是什么意思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一气,有意压价,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哪些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2、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设立要求因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行为或者有偿行为而有所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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