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知道国家给到员工的福利待遇有很多,比如产假,病假,年假等等。在这些请假中都是比较特殊的假期,毕竟一般员工在请假的时候都会扣除一定工资,但是这些假期一般是不会扣除的。一、带薪年假什么意思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二、带薪年假必须劳动者申请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必须申请休年假,而规定的是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且用人单位不支付年假工资的唯一理由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因此,只要劳动者未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都要安排劳动者休年假,否则就要承担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责任。三、带薪休假工资怎么计算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年休假所依据的月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基本一致。即: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法律客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