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有: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另外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也是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开车前要进行哪些安全检查呢 1、检查车辆。检查前后轮胎气压是否平衡,胎面是否存在影响安全行驶的安全隐患; 2、仔细检查行走路线。上车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和安全状况,并仔细检查安全部件、轮胎、车灯、后视镜等。此外,还需要观察车身底部或轮胎上是否有小动物或障碍物; 3、开车前仔细观察周围环境是否安全。打开车门前,司机上车前应仔细检查安全。上车前不观察周围情况或开门直接上车,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进入驾驶室前,驾驶员必须首先观察车辆周围的情况,确认安全; 4、安全进入驾驶室。开门前,再次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进入驾驶室,按登车规范关门,系好安全带,调整好驾驶座、后视镜、检查仪表,确认变速杆处于空位置,然后启动发动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