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 |
释义 | 中国兵役制度是义务兵和士官相结合的制度,服役是自愿的,不强制。义务兵服役2年,没有工资只有津贴。农村义务兵家属享受优待,保留生产资料;城镇义务兵服役期间得到适当优待,退伍后政府安排工作并提供经济补助和政策优惠。 法律分析 不是的,我国虽然有兵役法,但是并不是强制的,服兵役都是自愿的。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和士官相结合的兵役制,义务兵服役期限为2年,士兵尤其是义务兵是没有工资的,只有津贴,入伍时每个月有300元的津贴,第二年涨到360元。农村义务兵服役时,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优待,保留其入伍前的耕地、山场等生产资料;城镇义务兵服役期间给予适当的优待,退伍后由政府安排工作,凡自谋职业的,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优惠。 拓展延伸 当兵的动机和影响因素 当兵的动机和影响因素各不相同。有些人选择当兵是出于家庭传统、荣誉感或国家责任感的驱动。他们希望为国家服务,保卫家园,为他人带来安全与和平。另一些人则因为经济原因或就业机会有限而选择入伍。军队提供稳定的工作、培训和福利待遇,这对一些人来说是一个吸引力。此外,国际形势、家庭期望、个人成长等因素也可能影响一个人决定是否当兵。总之,当兵的动机和影响因素是多样的,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基于个人价值观和情况的综合考虑。 结语 入伍当兵的动机和影响因素多种多样。有人出于家族传统、荣誉感和国家责任感而选择服兵役,他们愿意为国家服务,保卫家园,为他人带来安全与和平。还有些人因为经济原因或就业机会有限而选择入伍。军队提供稳定的工作、培训和福利待遇,对他们来说具有吸引力。此外,国际形势、家庭期望、个人成长等因素也可能影响一个人决定是否当兵。总之,每个人选择入伍的动机和影响因素各不相同,都是基于个人价值观和情况的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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