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的含义 |
释义 | 首先,《民法典》的“离婚冷静期”适用范围仅限于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不适用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对象包括所有协议离婚当事人,即凡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者。其次,“离婚冷静期”的期限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再次,离婚冷静期的三十日内,只要夫妻任何一方申请撤回婚姻登记,协议离婚程序终止。在冷静期期限届满后起三十日内,夫妻双方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协议离婚程序终止。在冷静期期限届满后起三十日内,夫妻双方坚持离婚的,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一、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具体如下: 1、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 2、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均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关系继续合法有效; 3、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夫妻双方均不反悔决意要解除婚姻关系,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综上所述,现役军人在退伍后就不再具有军籍,所以退伍后军人的离婚程序与一般的离婚程序相同,分为 自愿离婚 程序和诉讼离婚程序。 二、离婚可以不需要30天冷静期吗 诉讼离婚不需要30天冷静期。冷静期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才有的,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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