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遇到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然后等待法院判决,等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也无财产可执行的,则只能中止执行,然后债权人要密切注意债务人的财产动向,一旦发现债务人隐藏、转移财产或者有财产可执行了,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