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实事求是地告知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费用,并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告知被保险人合理的风险评估结果。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订立前未告知被保险人该疾病可能不被承保,或者告知不充分、不准确,导致被保险人无法知晓或者误解疾病的保险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告知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费用,告知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结果。 第十三条 保险人未按照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告知不充分、不准确,导致被保险人无法知晓或者误解保险范围、保险责任或者保险费用,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订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有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权利。 总之,保险公司应当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实事求是地告知被保险人疾病的保险范围,并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充分告知被保险人相应的风险评估结果。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被保险人无法知晓或误解疾病的保险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