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把遗产都给儿子可以吗 |
释义 | 父母可以把财产都给一个孩子的。但必须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保留必要份额。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母亲可以立遗嘱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儿子而不是女儿吗? 遗嘱人可以立遗嘱把遗产都给儿子不给女儿,但是如果女儿是胎儿或者女儿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那么遗嘱人则需要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女儿不是上述情况,只要遗嘱真实有效,等到继承开始后就需要遵从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即让儿子获得全部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公婆遗产儿子媳妇都可以继承吗 公婆的遗产,儿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一般情况下,儿媳不属于公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可以代替孩子接受遗产吗? 十八周岁以下的公民是可以代替过世的父或母继承上一辈的遗产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我父亲去世安葬费由母亲支配都给儿子,女儿是否有权继承或争取要回自己的那份遗产 被继承人的丧葬费原则上由各继承人平均分割,前提是上述继承人有为死者的丧葬事宜支付费用。如果丧葬费有剩余则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亲离婚后,父亲去世,遗产属于母亲还是儿子? 法律分析:父母死亡后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父母和子女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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