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要不要摊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土地使用权要不要摊销 1、一般按十年摊销,从入账的当月即要摊,那么600000/120个月,每月摊5000元。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5000贷无形资产(老准则)/累计摊销(新准则)5000。 2、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包括: (1)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宅基地、房屋设有地役权的,需提交地役权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提交人民政府做出的生效决定书;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利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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