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传的期限是多少小时 |
释义 | 拘传一般情况持续时间不应该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是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情况,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则可超过十二小时,但最多页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一、没有立案可以传唤吗 未立案的,可以使用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公安机关对于在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这种情况下,案件还是未立案的,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控制犯罪嫌疑人。 二、传唤证和传票有何异同 传票是法院适用的法律文书;传唤证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适用的。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刑事传唤中,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三、嫌疑人在逃怎么处理 嫌疑人在逃将依法逮捕。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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