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留置手续需要家属签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需要。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解除留置的条件包括留置期限届满、调解结束移送采取强制措施等,而解除的程序依据解除的情形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下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批准。省级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采取留置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协助。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字。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报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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