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灾害响应等级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应急响应等级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一级为最高级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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