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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被他人出租时算无权处分吗?
释义
    出租他人房屋属于无权处分,房屋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无权处分行为如得不到房主追认,转租合同无效。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夫妻共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所购的房屋属于出卖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确认夫妻双方均同意卖房,即使作为出卖人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夫或妻一方,也应当要求提供其配偶授权卖房的委托书。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
    二、配偶一方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
    上述情形属无权处分,但在不存在买卖双方恶意串通等合同无效的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应均为有效。即使没有证据证明出卖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也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出售的房屋是登记在签订合同的这一方的名下的话,那么合同就应该要认定为是有效的,此时购房者只对房屋的产权状况具有形式审查的义务。但是其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的这一方是否已婚,或者是否属于只登记在单方名下的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三、发生一房二卖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发生一房二卖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后一个合同因无权处分最终导致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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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