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产权人不一定是户主。房屋产权人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房屋产权人是对房屋所有权的概念,户主是对户口的概念。户主是户口本第一页的人,即一家之主。房屋所有权人与户主并非同一个概念,房屋产权人与户主有双重身份竞合的时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房屋所有权人,都是户主。户主是在公安机关登记确定的户口主人。 房屋产权变更方式: 1、夫妻间产权变更。夫妻离婚后将共有房产转移为其中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需提供以下材料,产权证、离婚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申请表后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将具体计算; 2、房屋继承引起的产权变更。所谓房屋的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3、房屋买卖引起的变更。房屋买卖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可持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买卖契约,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4、房屋赠与产生的变更。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申报材料有房屋权属证书,房屋赠与公证书,评估报告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