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及其近亲属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但如果警察不是在工作期间打人的,属于个人违法行为,只能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受害人损失。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