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找不到人了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因此,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仍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在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 一、一方下落不明如何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1、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2、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公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 二、一般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 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