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工商户并不是必须要有公章的。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可以不刻制公章,但如果为了更为简便的表明其身份或者开具发票等事项的需要,也可以去申请刻制公章。 有办理营业执照,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单位才有公章。 公章是需要到公安部门备案的,因此,没有备案的公章不受法律保护。 一般的小店,为了避税,是不会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因此,他们一般是没有公章的, 如果他们盖了公章,但不能出具营业执照等证明,说明他们的公章是私刻的,不具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第四条 (一)制发印章的机关,对印章的刻制和发送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手续。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必须取得用章单位的上级委托书和公安部门的准许,才能刻制。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当依法惩处。 (二)各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管理,使用印章,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对非法使用印章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 (三)各单位的印章,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章缴回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