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规章是谁制定的?
释义
    法律分析: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国务院制定的叫行政法规。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叫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叫部门规章。省级及以下政府没有制定规章的权力。省级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叫地方性法规。以上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适用范围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8: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