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户口本找不到的,可以去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申请补办户口本。通过协议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达成合意、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进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去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在规定的三十天期限届满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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