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的职权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派出所的职权范围如下: 1、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 2、镇压反革 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 3、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4、依照法律管制反革 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5、管理户口; 6、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7、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 8、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 9、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革 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10、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 派出所的工作权限如下: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对本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危险物品、违禁品、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出租私房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 2、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经派出所所长一级领导批准,可以强制传唤。 综上所述,派出所属于市公安机关的派出部门,其主要的职责就是负责辖区范围内治安和行政等方面的公安机关的工作,包括打击辖区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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