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有表决权,大会实到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会议才有效,会议进行表决应获得全体应到代表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 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