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审外调函如何填写 |
释义 |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但对综合性政审材料的写法未作具体规定。从各地的实践看,写综合性政审材料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从方法上讲,要将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情况、查阅有关档案材料的情况、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的情况、函调和外调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形成一份综合材料。二从内容上讲,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牛争中表现;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对以上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三从形式上讲,要有以下几点:标题,如关于的综合性政审材料。正文,要写清通过什么手段对发展对象进行了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和结论。落款,写清是谁负责形成的材料,如党支部党总支,还要写上经手人姓名。日期,以公历计。四写综合性政审材料一是要把通过不同方式得到的政治审查材料都综合进来,不能遗漏。二是要言简意赅,不能罗嗦。三是要准确明快,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