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一人同时持有两个及以上有效身份证件; 2.一人同时持有两个及以上同类型有效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护照、公务护照、外交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 3.未经组织批准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等; 4.其他“一人多证”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一人多证”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市局通知在税务系统开展“一人多证”问题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体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勤人员)。 二、排查情形 1.一人同时持有两个及以上有效身份证件; 2.一人同时持有两个及以上同类型有效出国(境)证件,包括因私护照、公务护照、外交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 3.未经组织批准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等; 4.其他“一人多证”的情形。 三、开展全面自查 各单位要积极教育引导干部自查并如实向组织报告相关问题,自查人员要逐人填写《“一人多证”自查情况表》,《自查表》请打印后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于2020年8月17日前报人教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