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申请办理《 居住证 》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 房产证 、或者 租房合同 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 社会保险 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 劳动合同 、 社保 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人的各地的实际情况可能略有不同,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外地户口办理居住证吗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所以还是以你们当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回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