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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女职工经期保护
释义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由于女职工的生理构造与男职工不同,因此我国对女职工是进行了多方面的保护,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女职工经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对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是女职工“四期”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月经期间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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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