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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有的房产上高空坠物,导致楼下路人受伤。共有人有过错,我没有过错,我是否要求赔偿损失
释义
    律师分析:
    共有的不动产产生的债务,第三人不知道你们之间份额的,你们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你和其它共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赔偿后,你和共同共有人平均承担责任,你和按份共有人按份额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它共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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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