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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浙江省医保卡使用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浙江省医保将在国内率先推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结余资金可以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和浙江保监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个人医保账户的使用范围。其中,个人账户当年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普通、急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费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可用于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家庭共济政策用到的就是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不过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必须是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条件的话,可以授权一人或多人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八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的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纳入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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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