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享受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过考试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订合同后,一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几十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具体合同要与学校洽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三条 第二款 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