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首先,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劳动协议的主体也可以同时是市民、法人、市民和法人。其次,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使用者的一员,两者的关系具有从属属性。劳动协议的主体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最终,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而劳务协议中的自然人,一般只有劳动报酬。 律师提醒,在签订劳动契约时要分清劳动协议与劳动合同,比如与临时工订立劳动契约,属于劳动协议,而与用工单位订立长期劳动契约为劳动合同。律师最后说一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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