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看守所羁押的未决犯,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犯罪嫌凝人仍属于公民,享有公民权。是可以有通信权的,但拘压犯罪嫌凝人的看守所规定,在押的犯罪嫌凝人每月可以给家中直系亲属发信一封,发信内容仅限和向家中亲属要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比如衣服、被褥、香皂牙刷之类的。不得有涉及案件的其它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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