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参保人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认真填写《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对以下人员,还应附加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2、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件; 3、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4、属特困职工家庭的,需提供工会组织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 5、属优抚对象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对象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