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汇票到期日的意义是什么 |
释义 | 汇票到期日的意义是: 1、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汇票到期日确定了付款人开始履行付款义务的期限。 一、承兑汇票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承兑汇票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是: 1、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代位权,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2、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抗辩权; 3、承兑汇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票据付款人的角色有哪些 票据付款人的角色包括如下几种: 1、付款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确认付款责任后,才能成为票据的债务人; 2、付款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 3、付款人是出票人或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不是因为出票人的支付委托而成为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承兑才能成为票据债务人。付款人一经承兑,即为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法律规定,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 三、承兑发票拒收可以起诉吗 可以。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三条 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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