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包括几种类型 |
释义 |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营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它是一种经营性的社会经济组织。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母的成立的,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1)事业单位是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而设立。 (2)社会团体是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而设立。 (3)捐助法人是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一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民法典》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3、法人成立的条件 法人成立,是指法人开始取得民事主体资格,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成立,表现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以及特别法人开始具有法人的人格,成为民事权利主体的始期。 法人成立的条件是: (1)、须有设立行为。法人必须经过设立人的设立行为才可能成立。 (2)、须符合设立的要求: 1)法人要有自己的名称,确定自己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 2)要有能够进行经营活动的组织机构; 3)必须有自己固定的住所; 4)须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能够进行必要的经营活动和承担民事责任。 (3)、须有法律依据或经主管机关批准。中国的法人设立不采取自由设立主义,凡是成立法人,均须依据相关的法律。 (4)、须经登记。法人的设立,原则上均须经过登记方能取得法人资格。机关法人成立不须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除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的外,也要办理登记。成立法人,须完成以上条件才能够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__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__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__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__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__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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