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机动车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超车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就不行:(1)前车正在左转弯,调头,超车的。因为超车时,后车都是从左侧超越的,遇有上述情况,后车再想超车就可能与前车相撞。(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能逞一时之快,以免发生车祸。(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普通车辆遇到这些车辆应当让其先行,这些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时不得超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