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车辆损失险加第三者责任险,也有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强盗险、车上责任险等等的组合。对于这些必保的车险的问题,可以向相关人士咨询,避免买车险时茫然和一味听从车险行销人员的意见。必保的车险有几种呢?我们可以对这样的疑问通过相关途径进行初步了解,才不至于完全听从于车险推销人的述说。往往也是因人而异或者因车而异的选择,通常对于车辆投保的车险除了必须交保的交强险外,一般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也是出现在车险方案中的常见险种,这样的车险能保证人和车的损失得到车险公司的赔偿,最主要的人和车是保险中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