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定: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3、如果受害人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诉讼需要的时间是三个月到六个月。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那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