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录音有效吗,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一、房产赠与录音是否有效 1、房产赠与录音有效,但是需要事后补写合同。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使得该赠与除具有一般赠与合同的基本属性外,还需要要式性,即房地产赠与转让的,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 遗赠扶养协议是诺成、要式法律行为,在遗赠人生前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抚养人就必须按协议履行抚养遗赠人的义务,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没有附加明确的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一个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抚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3、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如: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遗嘱,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4、 在现实中,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形并不少见,多份遗嘱内容如果并不冲突,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反而可以互补;但如果内容存在冲突,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