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购房户口迁入程序? |
释义 | 律师解答: 一、有房产证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购房户口迁移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入户人属未成年的,还须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 5、申请人父母(含配偶的父母)要求随迁且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起的,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6、属共有人购房的,只允许其中1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的父母)享受购房迁入户口政策,其他共有人需提交放弃声明及其房屋共有权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 二、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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