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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枣庄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释义
    法律分析:
    2021年10月上调后,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执行二档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比2020年标准1730元增加了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比2020年标准17.3元增加了1.7元。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缩小收入差距、共建共享发展成果,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贯彻执行好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就业吸引力,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到位。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19元、17元。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8〕80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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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