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买社保必须要签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一、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交社保吗 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中,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就不积极签劳动合同,严重损害员工的劳动益。不过即使说没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也不必然不用交社保了,而且员工也可以积极维权。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所以,即使说现在没签劳动合同,但至少已经成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有了这点那么公司那边不能推卸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要是发现公司不肯积极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可以积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当然,要是情况较为严重的,比如说多数员工都遭到这种待遇的,那么建议就要注意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要走劳动仲裁程序的,需要按照下面步骤来: 1、需要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然,其实因为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其中还会要求员工跟着出一点,所以实际中有些员工可能会为了省下这笔社保费,公司不要求签合同,自己也跟着不想要。说到底这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除了在退休后能够领到一定数量的退休金,还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得到支援的,所以,一旦发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或者就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就要注意积极维权。 最后,现在有公司要不积极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即使说签了劳动合同,员工也可以及时收集证据积极维权。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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