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哪执行 1、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哪执行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 (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可以在看守所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二、刑期是怎么计算的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