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所矫正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俗话就是蹲监狱)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期犯罪心理和行为恶心,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以上是社区矫正的定义。 社区矫正分为五类,即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予以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这些服刑人员在居住地的社区进行服刑,由街道的司法所对他们进行分级管理,并给每个矫正对象建立档案。 例如,一个人犯了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缓刑的那两年就在社区服刑。与监禁执行相区别的是,这些矫正对象相对是自由的,到期就会对他们进行解除矫正,就相当于刑满释放,依然属于刑释人员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的主要方式包括:矫正干部的监督管理、监护人的监督管理、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以及社会积极力量的监控等。 (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等。其中政治思想教育是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公益劳动方面劳动是我国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是改造人的基本手段。受矫正人员必须定时定量地参加劳动。 二、社区矫正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非监禁刑和行刑制度的有关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二)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十七条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时应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 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 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根据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本法所称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是指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和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